關于取消深圳大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單位深圳市科普基地稱號認定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點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市科普基地、市科普示范點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科協應當在有效期內取消對該運營單位的稱號認定:……(八)未能達到市科普示范點、市科普基地、市企業科技傳播館認定標準或者不能繼續履行義務的”的規定,經市科協黨組研究,現決定取消深圳大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國大生命科學產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潮記(海豐)養殖有限公司等三家單位深圳市科普基地稱號認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學技術協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