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點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市科普基地、市科普示范點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科協應當在有效期內取消對該運營單位的稱號認定:(八)未能達到市科普示范點、市科普基地、市企業科技傳播館認定標準或者不能繼續履行義務的”的規定,經市科協黨組研究,現決定取消深圳青創聚合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醫藥大學坪山國醫堂中醫門診部兩家單位深圳市科普基地稱號認定,取消深圳市博爾創意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普示范點稱號認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學技術協會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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